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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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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点击数: 来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16-08-03 00:00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
      2、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拟定全市质量发展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发布全市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
      4、指导和监督全市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查处重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跨区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打假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全市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5、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6、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市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
      7、统一组织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全市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市场和获证组织;负责全市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及认证咨询工作的监督管理。
      8、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9、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

建立辖区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量值传递;开展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验,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承担社会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公正检测,计量产品委托检验;开展计量标准考核,计量认证评审,计量技术机构考核,计量人员考核等技术性工作;开展计量检测技术、计量器具校准与维修、计量管理咨询与服务。

2)连云港市纤维产品检验中心

连云港市范围内各类纤维及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絮用纤维制品、纺织产品的仲裁检验。为纤维及纤维制品、纺织品和服装、高性能纤维及合成材料在内的75个产品提供委托检验和技术咨询服务。

3)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从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认证产品发证检验、仲裁检验和委托检验等工作,承担省市食安委委托的食品抽检、省市质监部门委托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省市工商部门委托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任务。    

4)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信息研究,促进技术监督行业发展。跟踪、收集、整理、加工、发行国内外各类标准和技术法规、WTO/TBT技术服务、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受理、初审、颁发、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受理、初审、颁发及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的维护;辖区内物品编码、商品条码注册、续展、变更及注销的初审和上报;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局域网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加工、整理、编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机构情况

序号

内设机构名称

1

办公室

2

政策法规处

3

质量管理与监督处

4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5

标准化处

6

计量处

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8

行政服务处

9

计划财务科技处

10

人事教育处

11

机关党委

12

纪检监察室

2.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单位情况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包括:连云港市纤维产品检验中心、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质监系统的改革之年。面对重大考验,我们沉着应对,主动作为,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职能履行未受影响,改革局面稳步打开,工作亮点不断显现。

一是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得肯定。以2015企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推出36项服务举措,帮助1万余家企业办理服务事项13万余次,为10455家企业减免费用达310余万元。培训各类人员3万余人次。建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网上在线培训平台。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近1.3万套,减免办证费用156万元,完成三证合一证书851家。市委研究室前来专题调研,编发了《领导参考》,供市四套班子领导参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加培,副市长徐家保对质监企业服务年活动作出批示肯定。

二是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成效。积极开展质量强市、强业、强企活动,发布了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状况报告。国家监抽查我市产品合格率为94.3%,省级监抽产品合格率为97.5%。培育省名牌10个、市名牌59个。2家企业获得第三届市质量奖。板浦滴醋、双店百合花、花果山风鹅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制定实施市级农业地方标准27项。赣榆水产品养殖、灌南食用菌生产综合示范县项目通过省级验收。江苏金茂源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国家级验收。311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50家企业通过计量确认考核。抽查定量包装商品299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93%65家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8家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治理电梯隐患189处。组织开展了质监利剑打假行动,规范了市场秩序。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自主公开声明制度和《连云港市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引起良好反响。

三是检验检测能力获得提升。投入1600多万元,建成了省冶金产品质检中心。对34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评审。市纤检中心75个产品71个参数通过CNAS的评审,综合实力在全省纤检机构中位居前列,承担国家公正棉检验5万余吨,检验质量获得省局和中纤局高度认可。在新疆棉花公检中成为全国唯一一个省级纤检所配合的市级主检机构,业务收入实现翻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已达112项。全市系统5个科研项目获得批准,发表论文38篇,争取资金支持238 万元。

四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赢得好评。市局领导班子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并把三严三实教育与党员管理、质监文化建设相融合,与产业强市战略、企业服务年活动相结合,突出了严与实。受到市专题教育调研检查组的肯定。作为全市7个单位之一向省委三严三实检查组汇报工作,当场给予点评表扬。还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会上介绍做法。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5年度收入总额7016.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820.02万元,增长了35%,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到省局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经费1880.72万元。

  支出总计5346.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766.42万元,下降了12.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基建支出比上年减少了508.0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比上年减少了114.62万元。

  (一)部门收入情况

  1、收入决算总额7016.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6217.58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720.91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省局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经费1880.72万元。

  (2)事业收入148.24万元,为连云港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59.68万元,减少51.8 %。主要原因是为落实减少中小企业负担政策,市标准化研究中心原专项业务收费现改为免费服务。

  (3)其他收入651万元,为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国家质检总局拨入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改造等专项经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应作为其他收入核算和管理的收入等。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58.79万元,增长了66%。主要原因是质检机构收到的工商、药监委托检验费用以及省局直接拨付的专项经费比往年增加。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8万元。主要为下属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 958万元,主要为连云港市质监系统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部门支出情况

  1.支出决算。支出总计5346.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766.42万元,下降了12.5%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90.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运行、事业单位的事业运行,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质量管理、计量管理、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管理等业务管理事务,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的技术支持事务(如,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实验室建设更新改造等),标准化管理、认证认可管理、WTO/TBT通报预警、信息化建设以及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等。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6万元。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用于食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事务的经费,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给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的费用。

  (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0万元。为市级财政安排的上一年度企业质量奖支出。

  2.年末结转和结余2644.7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主要包括:在建省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业务用房建设等需结转下年支付的工程建设款,需跨年度支付的检验设备合同款,以及2015年已预付尚未列支的工程和设备款等。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本年收入合计701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17.58万元,占88.6 %;事业收入148.24 万元,占2.1%;其他收入651 万元,占9.3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本年支出合计534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3.61万元,占50.6 %;项目支出 2643.25万元,占49.4%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 6217.58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720.91万元,增长38.3%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98.46万元,占本年支出91.6%

其中:基本支出266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4.5%;项目支出2228.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5%

  (三)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42.46万元,占9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万元,占0.1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0万元,占0.98%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89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1.6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04万元,减少0.45%

  2015年是质监系统管理体制下划的第一年,由于我市体制划转的工作进度相对偏慢,因而与市财政对接的时候,错过了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的编制时间,因而2015年质监系统的经费运行体系未纳入市直部门预算体系。日常经费运行采取暂借,年终与财政对账结算补差模式。

  (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454.5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1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04万元,减少了0.45%

  2015年经费未纳入市直部门预算体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454.5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1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7.8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8.8%;公务接待费支出67.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1.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7.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47.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行政执法用车、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业务用车以及其他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9辆。

  2.公务接待费67.15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7.1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主要包括按规定接待上级单位来客、外省、市单位来人学习交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下属事业单位邀请专家进行检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经验交流以及与专业技术机构检验业务协作等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67批次,4572人次。。

  3.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0.71万元。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6个,参加会议608人次。主要为召开质监系统年终大会、特种设备安全监会议、计量管理条线会议主、新标准宣灌会议、质量兴市相关会议等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8.77万元。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5个,组织培训646人次。主要为培训为到举办的全市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增训班(为期七天)、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班、部分职工的再继续教育培训、计量检定员培训等。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75万元,比2014年增加47.95万元,增长4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基本支出安排的电费比同期增加14.59万元、物业费比同期增加20.66万元、工会经费比同期增加6.8万元,同期上述费用主要在项目经费中反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主要为集中采购的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计量检定用检衡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3台,价值303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质量技术监督专项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2011507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反映工商行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2011701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2011702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2011706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52011707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用于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等技术支持事务的支出。

62011708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认可业务活动支出。

72011799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九、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21010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反映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十一、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215089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三、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四、结余分配: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