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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4/2015-00084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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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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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部门决算

点击数: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5-11-11 00:00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制度草案,制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10、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推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知名商标,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

1、办公室

2、人事教育处

3、财务处

4、法规处

5、综合执法处

6、登记注册处(行政服务处)

7、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

8、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处

9、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

10、商标监督管理处

11、广告监督管理处

12、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13、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处(直销监督管理处)

14、直属行政机构

1)、企业信用监督管理所

2)、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所

另设: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本局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5、下属事业单位

1)、连云港市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中心

2)、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3)、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在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组一班人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源,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定步履促改革,大胆探索求转型,开拓奋进、狠抓落实,推动全市工商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理思路、把方向,突出工商工作改革转型的主线

一年来,围绕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背景下工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统筹全局,精心谋划,集思广益,在全系统确立了实施三大改革、强化三项职能、推动三个转型、落实三项保障、营造三个环境的年度工作思路。

实施三项改革,即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三项改革任务。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提高监管效能,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问题。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垂直管理改为分级管理,实现权力下放、以块为主,落实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管事权和责任。

强化三个职能,即强化执法办案、消费维权、协会服务三项职能,发挥职能作用助推地方改革发展。强化执法办案职能,坚决扭转唯钱办案倾向,坚决制止选择性办案,坚决叫停以罚代管、一罚了之行为。定期选择群众关切、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行业,进行集中攻关、突击整治;强化消费维权职能,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拓宽维权领域,提高维权效能,打造维权品牌;强化协会服务职能,发挥历史渊源、网络、信息和组织等独特优势,扶持中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推动三个转型,即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向现代行政管理、综合监管执法、社会协同治理转型。一是从传统管制型行政管理向现代服务型行政管理转型。凡是市场主体能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自律管理的,就不要干预。凡是能够事后监管的,就不要事先审批。二是从业务条线监管执法为主向综合监管执法转型。围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主体检查、信息归集、信用约束的有效整合,实现各条线协调、协作、协同。围绕网络交易监管,推进网上网下监管的有效整合,形成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条线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从工商部门单一监管向社会协同治理转型。树立信用监管、协作化监管和社会化监管理念,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监管执法向跨部门、跨地区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

落实三项保障,即落实好作风保障、素质保障、动力保障。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以适应改革后业务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抓手,全面激发队伍活力。

营造三个环境,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完善,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奠定基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服务大局的优良成效赢得党委政府重视、市场主体信赖和人民群众的支持。

(二)、明重点、促落实,确保重大改革事项落地生根

2014年,全市工商工作面临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职责划转、体制调整的新形势,肩负着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等繁重任务。系统注重抓好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的检查落实、督促指导工作,重点事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评估,保证了全局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1、扎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2014128启动改革以来,全系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依法、有序、快速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截至 2014 1231 ,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新增注册资本(金)总额分别同比增长25.8%130% 2014 1122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专程来连调研,对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先行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2014128组织制发《连云港市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先行改革方案》,统一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限制性规定。同时取消实行多年的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 201481起组织实施年报公示制度。稳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部署,组织起草了《连云港市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首批78项前置改后置的审批事项。 2014 926 ,全市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暨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动员部署了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作为牵头单位,全系统抓宣传、抓培训、抓协调,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201412月中旬,由我局牵头起草、市审改办发文公布第二批49项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我局在市级主流媒体、电子政务网站和各级工商登记窗口广泛发布,并积极贯彻落实。截至201412月底,全市共有2026户市场主体享受了此项改革的政策红利。完善注册便利化配套措施。推进四证联办, 20142月组织出台了《连云港市四证联办登记改革实施方案》,依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平台,由工商部门牵头,对企业设立所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实行一窗申请、一表填报、网上运行、并联审批、一次发证,目前市和部分县已实现了网上运行。截至201412月底,市局登记1387户,其中四证联办1197户,占比86.30%推进网上登记,外资企业设立登记全部实现了外网申报、内网预审、现场提交、一次办结,内资企业自主选择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工商登记,网上设立登记企业数呈稳步上升态势。推进中介规范,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介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市级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对119家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进行了排查

(二)持续改进和加强执法办案。突出民生导向,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办经济违法案件1466件,其中房地产案件102起,商标、广告类案件均同比增长30%以上;突出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全系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取得突破,共立案查处竞争执法类案件147件,同比增长69%,居全省前列;突破网络传销案件查处,组织捣毁传销窝点28处,查处一起活动涉及苏北四市、人员过千人的网络传销大案,有效防范了传销活动在我市大规模聚集事件的发生。

(三)切实提升消费维权水平。过去一年,全系统以贯彻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带动了消费维权水平不断提高。创新消费宣传引导平台,通过电视晚会、知识竞赛、广场咨询、上门送法、专门栏目、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为群众和消费者咨询、维权提供了便捷服务;提高12315平台处置效率,全市12315平台共登记受理咨询、投诉、举报同比增长37.5%。投诉举报办结率99.1%,调解成功率97.7%,现场处置率18.7%,均比去年同期实现大幅提升。发挥消协组织新功能,全年受理消费者来访、受理投诉4057件,解决3936件,调解成功率达97.0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65.6万元。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程。全年申报省级放心消费诚信品牌企业4家、示范街3条、省级先进示范单位30个。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决算数

   

行次

决算数

   

 

1

   

 

2

一、财政拨款

1

404121

一、一般公共服务

29

344162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

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

31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

32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

33

 

五、附属单位缴款

6

 

六、科学技术

34

 

六、其他收入

7

 43281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5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6

 41877

 

9

 

九、医疗卫生

37

 17412

 

10

 

十、节能环保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39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0

 

 

13

 

十三、交通运输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3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4

 

 

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5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9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7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48

 37592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49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447402

本年支出合计

52

 44104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3

 

    上年结转和结余

26

 2778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34146

 

27

 

 

55

 

合计

28

 475188

合计

56

 475188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类、款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397800

280458

117343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7806

207875

99931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307806

207875

99931

2011501

  行政运行

207875

207875

 

201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7165

 

27165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26470

 

26470

2011505

  执法办案专项

22494

 

22494

2011506

  消费者权益保护

19000

 

190

2011507

  信息化建设

4802

 

480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623

4162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1623

41623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1623

41623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412

 

17412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17412

 

17412

2101016

  食品安全事务

17412

 

1741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960

3096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960

3096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6942

16942

 

2210202

  提租补贴

14018

14018

 

 

           

 

3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261

 

14083

 

14083

2179

 

 

第三部分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收入决算4751.88万元,比上年增加153.33万元,增加3.33%。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041.21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其他收入432.81万元,主要是市其他财政拨款、其他非税收入、银行利息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277.8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情况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支出决算4751.88万元,比上年增加153.33万元,增加3.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1.62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方面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12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375.92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341.4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省级财政拨款支出3978.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2 %。其中:基本支出2804.58万元,占本年省级财政拨款支出的70.5%;项目支出1173.43万元,占本年省级财政拨款支出29.5 %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8.06万元,占7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6.23万元,占10.5 %;医疗卫生支出174.12万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309.6万元,占7.7 %

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4年度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4.80万元,支出决算162.61万元,完成预算的98.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0.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21.79万元,完成预算的90.8 %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0.83万元,占87%;公务接待费支出21.79万元,占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