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4/2013-00082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工商 [2013]5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3007号议案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市国资委:
宋振宝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江苏海州发展集团享受市级投融资平台注入资产政策的议案》收悉,经研究,现协办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局对我市经济发展有较大推进作用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一直予以大力支持和重点扶持。通过开通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直通车,打造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做到三项服务和四办要求,全力服务于我市经济发展大局。海发集团如涉及注册资本增加需要工商变更登记,我局将予以全力支持。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