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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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4/2015-00032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工商[2015]2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5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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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56号建议的答复

点击数: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9-17 10:01

市公安局:

韩继高代表提出的《关于构建安全体系以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协办答复如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切实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是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中,我局立足本职,在落实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大力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市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狠抓监管责任落实

近年来,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了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我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切实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次组织部署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总抓、分管局长主抓、业务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了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的监管责任机制。基层工商所(分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通过网格划分、AB角等多种基层监管模式,将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在内的监管责任直接落实到监管网格、落实到网格监管责任人,明确巡查内容、巡查责任和巡查方式,切实做到每一个食品经营主体、每一起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均能对应到具体监管责任人,消灭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监管盲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各级工商部门还通过与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或承诺书的形式,切实落实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

二、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少年儿童正在身体的发育期,对于食品的需求还停留在口感、外在包装、价格因素等方面,食品安全意识较弱,容易忽视产品的内在质量和食用安全,发生问题后的维权意识比较薄弱,使校园周边零食店成为不法经营者将假冒伪劣、质次简陋食品转移的主要阵地。为了突破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监管工作的 短板和顽疾,我局主要在四个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监管工作:

(一)依法严厉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因食品经营涉及食品流通许可和各项自律制度,校园周边小卖部、小食品商贩经营食品证照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在清理食品无照经营中,我局注重发挥工商所网格化监管的优势,根据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的不同,分别由监管网格、工商所和县区工商局负责不同的违法情形,集中力量开展无证无照围剿行动,基本实现了查处一户、规范一批的效果。各县、区工商局还定期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执法效能督查,将督查中掌握的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及时反馈至工商所,并通过《督查单》明确工作时限,限时办照或依法取缔,清无效率明显提高。目前,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户除小作坊和摊贩外持照亮照率在95%以上。

(二)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店质量监管力度。一是建立源头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食品批发源头的监管,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完善的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最大限度杜绝来源不明、渠道不正、质量不稳的问题食品流向校园的可能。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分类监管制度。对儿童日常喜好的食品,通过安全风险等级评估,进行分类监管,分别建立监管档案。对工商机关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其它监管部门公布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消费者投诉集中指向的食品的经营户加大抽检频次和巡查力度,实行重点监管。三是建立校园周边食品质量定期或不定期的信息披报制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工商机关设置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定期、不定期的将质量检查、检测情况进行公开披露,引导学生、家长重视消费质量,促进科学消费。

(三)突出校园及其周边经营户散装食品的监管。一些散装食品因标签标识不规范或缺失,成为食品安全风险度较高的食品种类。针对散装食品, 省局于20146月专门出台了《江苏省散装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在市局精心组织下,专门对各县区基层食品流通监管人员、食品从业人员、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统一培训,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经营户的教育宣传力度,督促经营户按照《规范》实施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切实将《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四)注重长效监管机制构建。健全食品经营溯源机制,严把食品入市关。督促食品批发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批发销售记录制度,确保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销售无法保证质量安全的食品无法进入校园食品市场。目前,全市共有321家涉及食品市场的批发经营企业加入食品安全信息化系统,可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形成连锁配送,确保源头安全。

三、强化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仿冒食品违法行为

近年来,围绕学生、家长消费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食品违法行为,我局陆续开展了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和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5月至9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其周边 200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劣质食品大清查,全面彻查食品市场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开展这项活动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539人次,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16108户次,检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635个次,取缔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无照食品经营户39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105件,查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案值4.08万元,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的食品销售经营者39户次,受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申诉举报3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2万元。

四、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引导从业人员自律意识提升

通过教育培训,逐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科学知识和法规水平,进而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水平是立足目前食品安全现状的一个治本之措。我局从2010年开始制作了7000套统一规格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公示牌,将食品准入、经营、退市、卫生管理、安全承诺等八项制度公示上墙,推动食品安全自律制度进一步落实;还编写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知法规试题》和《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及法规知识读本》,内容涵盖了食品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浅显易懂的典型案例,以此提高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自律水平和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在2011年及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局制作了食品安全宣传展板,张贴了食品安全宣传横幅海报,散发了食品安全消费常识材料,公布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投诉举报电话,通过多种方式方法普及食品安全常识。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下发后,我局全面落实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省政府八项工程目标任务,将经营者培训目标扩展为全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100%参加培训,下大力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培训目标。截止20151月,连云港局共组织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139期,培训食品经营户9654户,参训人数17721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专项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促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保障广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最后,再次感谢韩继高代表对全市中小学及幼儿身心健康的关心,恳请韩代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继续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步入健康轨道出谋献策。

 

 

 

 

 

 

二○ 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