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4/2016-00047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工商[2016] 3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220号提案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市食药监局:
马强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一次性消毒餐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参考:
近年来,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全力做好餐饮行业消费维权工作,定期开展餐饮行业一次性餐具强制消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相关行业单位在公共场所对一次性餐具的收费情况进行公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加强与相关单位配合共同做好我市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送乡村工作:
1、严把一次性消毒餐具服务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关,对于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单位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2、对于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一次性消毒餐具服务经营者,应相关部门要求按规定进行黑名单管理,对其落实信用惩戒措施,开展部门间联动监管。
3、做好强制消费一次性餐具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维护消费者在接受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餐具方面的自主选择权,严惩强制消费违法行为。
4、开展餐饮行业相关服务用具商品质量抽查检测,如餐巾纸、塑料吸管等,及时发现问题,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安全。
5、强化涉及一次性消毒餐具相关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理清责任,明确分工,建立工商、食药监无缝衔接的协同配合监管机制。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