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4/2016-00048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工商[2016]3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218号提案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市食药监局:
卞宝志委员提出的《关于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送乡村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参考:
近年来,我局结合法定职能在食品安全教育送乡村工作中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在严格把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严格资质审批的基础上,经常性的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及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特别是在各重大节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基层部门开展下乡送法、维权上门活动,联合和配合食品监管部门定期、轮流在各重点和主要乡镇、行政村开展食品安全及消费安全普法和现场接投诉工作,收到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朋友的欢迎,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协助相关职能单位做好我市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送乡村工作:
1、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送乡村活动作为
2、借助
3、做好与食药部门的沟通配合,理顺部门间热线沟通机制,做到食品投诉案件及时转办。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