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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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4/2016-00069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工商[2016]5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05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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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054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9-17 09:53

市旅游局:

李博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旅游业提档升级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参考: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旅游景区和景区周边旅游市场百日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立足工商职能,以强化五大管理为抓手,切实加强对全市旅游市场的监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旅游市场监管保障

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深化旅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成立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市工商局旅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方式内容、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采取县区市场监管局在各自辖区内重点集中整治与市工商局各职能部门实时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县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切实把旅游市场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主动作为,扎实推进。严格按照市工商局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了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了老问题改到位、新问题不重发。市局旅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县区市场监管局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在整治过程中,既注意总结经验、发掘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又加大执法力度、快查快处,起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从而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五大管理,找准旅游市场监管抓手

针对工商体制调整后市场监管工作的新情况,围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我们对全市旅游市场监管明确了强化五大管理的工作思路:一是属地管理。根据我市旅游景区及周边经营户的性质和特点,明确县区市场监管局及属地市场监管分局为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是综合管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经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法定职责进行梳理,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对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投诉受理、纠纷调解实行综合监管。三是长效管理。旅游旺季来临前,通过多种形式对重点旅游景区及周边的经营户普遍进行一次守法经营教育。在景区张贴标明管段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公示牌,方便游客投诉。突出查处欺客宰客经营行为,对被处罚者及时公示发布,起到警示作用。四是应急管理。建立旅游旺季重点旅游景区节假日专人、专车值班巡逻制度。对游客相关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对因天价面、天价菜等严重欺客宰客经营行为,在相关部门查处的同时,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程序,实行一次性死亡。五是分级管理。在县区市场监管局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的同时,市工商局强化对县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定期督查,及时制发督查通报,并及时送达各县区政府。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据相关规定,属市工商局管理的干部职工,从快从重予以追责;对不属市工商局管理的干部职工,及时建议有权部门启动追责程序。

三、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旅游市场监管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净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宣传报道,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海州、连云区市场监管局配合景区及街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在景区及各商家醒目位置张贴投诉举报联系卡等方式,大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宣传,督促经营者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增强消费者的主动维权意识。

加强旅游消费教育引导,及时发布旅游消费警示信息。发挥消费教育引导功能,积极开展旅游消费维权教育、综合分析提示和消费引导服务工作,配合相关媒体及时发布旅游信息和维权典型案例。印制12315消费维权宣传牌3800余张,张贴在各旅游景区显著位置,方便广大消费者进一步了解12315。同时在景区内主要旅游点以及主要旅游特色街区、旅游公共场所设置12315消费维权提示牌,公开市场监管人员及其联系电话,方便游客维权。会同市放心消费创建办、旅游局、物价局、卫计委等在全市景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百佳经营户评选活动。

(二)加强监管执法,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旅游市场无照经营专项清查。共开展无证照经营清理整治专项行动12次,清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53人次,执法车辆302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812,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0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949户。其中:疏导办照1456户,取缔127户,立案查处128户,案值达1247.29万元,罚没入库143.28万元。随着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因前置许可问题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现象大为改观,查处取缔户数由去年的4866户下降为1949户,下降率达59.95%

二是开展旅游广告和旅游合同专项整治行动。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中,加强对旅游广告和门头店招的监管,严查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127人次,检查户外广告117块、门头店招878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认真梳理涉及格式合同条款的主要旅游景点门票,解决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加强旅游合同监管,检查旅游合同67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大力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充分发挥示范文本在旅游市场领域的指导作用。

三是开展执法护航旅游活动,查处旅游市场交易中的指定交易、搭售商品服务、商业贿赂、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我市旅游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发挥12315职能,做好旅游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旅游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的登记受理工作。及时登记受理旅游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实行工作时间人工接听、节假日值班制度和每天18点至20点的延时工作制度、其他时间录音电话值守,及时回拨制度。专项整治中共登记受理消费者有关旅游咨询139件,旅游投诉23起,全部得到及时解决。

二是强化12315快速处置功能,充分发挥12315调处消费纠纷作用。市工商局要求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12315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实行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主要景区、景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重要旅游场所设立12315维权流动服务车,安排专人主动巡查和及时处置各类消费投诉。

三是积极开展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五进活动。按照 3A 级以上景区全部设立12315维权服务站的要求和八有标准,建立和完善旅游投诉受理网络和快捷处理机制,拓宽消费纠纷处置的绿色通道。指导全市12家旅游景区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有2家旅游景区的消费维权服务站还被省工商局确定为省级示范站。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精神,继续以强化五大管理为抓手,以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四项举措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提升工作效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在专项检查中的情况,做到信息共享。对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继续开展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增强整治效果,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我市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行投诉维权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完善投诉处理程序,探索全市旅游市场监管新路子,全面树立连云港旅游城市新形象。四是组织开展旅游市场反商业贿赂、反限制竞争、反虚假侵权等专项执法行动。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群众投诉,坚决查处一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促进旅游市场主体规范、旅游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商品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使游客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提高游客满意度。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