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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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4/2017-00056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工商[2017]4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069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06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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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069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9-17 09:48

市经信委:

江劲松委员提出的《关于多策并举,引导和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参考:

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转型升级工程工作要求,支持民营企业建立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民营经济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等方面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相关精神,自 201386依据省工商局《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指导意见》对我市具备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向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将自身主体类型转变有限公司的企业组织形式。

个体工商户转变为有限公司可以继续使用转企前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但转企后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原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前置许可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登记机关可以先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转企登记,办理前置许可部门许可证换发手续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企业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可免予提交;个体工商户转为公司等组织形式的,应依据《公司法》明确出资人,建立规范的公司管理机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等法定文件。

自该项改革措施实施以来,工商部门加强行政指导,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有意愿办理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法规、国家政策咨询服务;为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推进具备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20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