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首页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索引号: 1425244/2017-00060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工商[2017]5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347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时效:

关于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347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9-17 09:48

市建设局:

杨波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我市建成区内水面资源开发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参考:

正如杨波委员所言,近年来虽然我市城市化水平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对建成区内水面资源的开发利用还不够,水面资源的配套服务功能应加强和完善,以满足居民的休闲娱乐需求。但同时,就需要加强建成区域的综合管理力度,尤其是对一些小型服务行业,如流动摊点、餐饮服务业等,由于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势必会造成市容秩序比较混乱,成为城市管理以及居民的非议之一。

目前,以信息互联共享、信用联合惩戒为重点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已成为工商监管工作的新方向。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我局对建成区水域的商户管理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规范好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工作

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及先照后证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国务院明确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为34项,其它事项均为工商登记的后置,属于先照后证的工商准入范畴。在建成区水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商户,通过加大无照经营清理力度,对符合办照条件的商户,要确保有照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户、超范围经营户依法进行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严肃查处。对涉及许可经营的无证经营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工商部门依法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二、履行好双告知职责

为了加强先照后证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启动了履行双告知职责。即在办理登记注册时,按照已经公布的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上传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通过平台信息提醒等方式告知审批部门及时接收;相关审批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将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围、实施跟踪监管。该平台已于20169月份正式开通,目前全市已有近三十家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使用。这个平台的使用,使得建成区水域内的经营户信息实现了部门间信息共享。

三、开展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认真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并通过抽查的方式督促市场主体履行工商登记信息自我公示义务。对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市场主体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及时予以公示,公示的信息内容供社会第三方在经营过程或交易过程中进行综合判断和参考,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建立好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目前全省已构建了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已实现实时共享、无缝衔接,保障了各行政许可审批部门间的证照衔接、联动监管和执法协作。在信息共享基础上,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信息的市场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对不具备条件未取得相关审批许可或批准文件的,我局依据《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录》相关要求,根据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反馈的情况,分别采取警示管理、责令限期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等监管措施。对在建成区水域从事经营活动的小型服务行业应按照疏堵结合、规范管理原则,通过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来实现对其经营行为的综合治理。今后我局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服务我市经济的快速健康的发展。

 

                              20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