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落实“四大举措”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工作
  • 时间:2019-07-18 17:06 来源: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 阅读次数:

当前,连云港市共有各类在册电梯17378台,其中,在用13768台,停用905台,安装中2705台,电梯年均增加超过1500台。电梯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发现的诸如住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不高、电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电梯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电梯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不断细化工作举措,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市民乘梯安全。

一是加强对电梯的立法监管,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府要求,开展好《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尽快完善电梯安全政策和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在监管中加强信息互通,努力提升电梯特别是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水平。严格电梯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退出机制,经查不再符合许可条件且限期不能整改达标的,一律提请发证机构吊销许可证。

三是严格电梯服务质量黑榜管理制度,将违章记分信息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联,实施分级监控,并向社会公示,作为信用评级、信用评估的依据。

四是健全电梯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严肃查处电梯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监管缺失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提高监管能力,运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超前规划建设“连云港市特种设备公共安全监控平台”。

今年,连云港市将先期启动电梯子平台项目,力争在2020年底前,建立电梯各环节质量记录档案,逐步形成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问题可查、责任可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并完善全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数据中心功能,依托大数据绘制电梯质量安全“信息地图”,为科学精准监管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