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消保委守卫“双节”约谈13家大型商超
  • 时间:2019-09-11 20:27 来源:市消保委 阅读次数: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消费者购物又将迎来高峰。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让全市消费者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健康的节日。9月4日,连云港市消保委召开了市区重点商超企业消费维权约谈会。利群、苏宁、家德福等13家商超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以及投诉举报的具体情况,肯定了全市商超企业在履行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做的积极努力。会议要求各商超企业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和途径,认真肩负起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在“两节”即将到来之际,连云港市消保委特别强调,各商家在充分保障节日商品供应的同时,切实加强企业自律。各家商超在出售月饼等食品时,要开具相关票据。食品包装要完好无损,散装月饼的盛放容器要保持清洁,要无颜色或味道异常,无过保质期或无保质期现象,切勿销售来源不明的月饼;商超不得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经营商品必需明码标价;“打折”“促销”月饼广告宣传要实事求是,勿言过其实。不得出现“先升后降”虚假打折等促销方式,以及促销活动中凑整赠券、使用赠券不找零、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现象。对于过度包装、花里胡哨、花样翻新、巧立名目的高价月饼经营销售更要慎之又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在月饼经营销售中,要求各商超企业不得声称有保健功能,能强身健体,甚至能治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