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旅游市场规范经营提醒函
  • 时间:2026-04-27 16:29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全市广大经营主体:为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节假日旅游市场规范经营工作,向全市各类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经营提醒,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范经营自律,坚守诚信底线
严格遵守各类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规定,自觉践行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经营理念。严格把控商品与服务质量,确保售卖商品、提供服务合规达标,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自觉维护节日旅游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二、规范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杜绝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乱象;规范计量器具使用,禁止使用未经检定、不合格计量设备,海鲜水产等鲜活产品须实行“裸称”销售。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配齐持证操作人员,规范操作流程,杜绝违章作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公平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清晰、准确、醒目公示商品名称、收费标准、计价单位等信息,价格调整需及时更新公示内容。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门票定价及优惠减免政策,公示优惠细则;景区商铺、游乐项目、导游服务等配套服务全部明码标价。严禁虚假标价、恶意大幅提价、虚假打折等行为,不得额外加收未明示费用。
四、规范合同履约,保障合法权益
严禁利用格式条款、店堂告示、单方通知等形式,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线上民宿、酒店、文旅服务等预售经营主体,不得单方面无故毁约、擅自涨价,严格依照订单约定履行服务义务。
五、规范宣传推广,杜绝虚假营销
依法合规开展商业宣传活动,不得虚构夸大,严禁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内容;禁止通过虚假交易等方式营造虚假消费热度,误导消费者选择。
自本提醒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主体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后仍不整改的违法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违法案例将依法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群众共同监督,如发现哄抬物价、欺诈消费、违规经营等违法线索,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