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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中共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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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点击数: 来源:连云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1-14 14:45

中共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0日至10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食药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0月31日,巡察组向市食药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6个方面存在的13类50个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对号入座,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又分别召开了分管处室人员会议,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在责任分解落实后,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50个问题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对问题分门别类,确定“时间表”。整改实行对账销号,对重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两个多月来,反馈的50个问题中,整改到位42个,正在进一步深化整改的8个。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局内部办公平台督促全体同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10月31日上午,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第十九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按要求每月两次组织固定学习日活动。二是强化党建工作举措施。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11月5日,党组召开一次专题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巡查反馈问题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三是规范党组会与班子工作碰头会记录事项。

2.关于凝心聚力抓改革、促发展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11月以来,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人员谈心谈话;二是在局行政办公会议上,通报和解读机构改革情况,强调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民生发展和社会稳定,相关职能只会加强,给干部职工鼓劲;三是组织参加省药监局设立分支机构的调研,争取在连云港设立分支机构;四是组织对2018年省、市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局党组成员组织各处室及早谋划2019年工作思路,向市政府上报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营造创新创业、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3.关于市、县区局体制机制不畅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上下联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局党组成员带领各处室人员与各县区局、海州区各分局结对创建,强化了市县区的联系。二是改进工作方式。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控制发文数量,合理下达工作任务,减少基层陪同检查、上报资料等方面的工作量。9月以来,我局主要通过暗访、双随机检查的方式检验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整治的实际成效,引导基层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监管实践中去。

4.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在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主要领导主动对问题进行了认领,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客观和主观原因,作了自我批评;二是更加严格地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决策机制。12月,局党组集体研究便民快检中心、食品抽检、信息化项目、基层标准化食安办建设等大额资金使用,局主要领导均严格坚持末位表态制。

5.关于落实简政放权和推动“放管服”改革不迅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四容两化”改革举措实施,按规定免于提供负责人身份证、租赁备案证、土地证等申报材料,自1120日至今,已共为相对人减免了60余份申报材料;二是在实施“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行政审批改革中,进一步优化了窗口服务。自11月份以来,一方面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另一方面细化、制作了申报材料样版6份,完善了办事指南10份。三是加大“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实施力度,对部门内部运行机制进行了优化,目前食品生产行政审批工作已前移至审批中心窗口。自11月至今,已新办“告知承诺”件10件。

6.关于落实省局部署的专项整治活动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对省局部署开展的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城乡结合部的药店诊所药品质量等专项检查进行回头看,梳理材料,汇总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报省局;二是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事后跟踪督查。深化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集中行动,部署开展全市高风险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注射剂、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多频次、全覆盖的飞行检查。

7.关于落实市委“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委“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的宣贯工作。为了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局党组结合职责制定了《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主动申请纳入全市“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但对干部职工的宣贯工作不到位。9月以来,组织学习了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最新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对我局承担的“三年行动计划”6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在行政办公会上进行了进一步强调,各相关处室按要求上报了进展情况。三是将贯彻落实“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处室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

8.关于基层食品安全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局分管领导对基层监管分局、基层食安办组织开展了工作调研,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食品安全职能将进一步集中优化,基层人员力量将得到加强,上下条线对口统一。结合机构改革,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挥各级食安委的平台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重构全流程、全链条式监管机制,防止职能交叉;二是针对新的体制,市级层面将持续加强基层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

9.关于便民服务措施不实、群众对全市3家便民快检中心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我局10月28日组织海州区在新媒体“连云港发布”上邀请记者做了全程体验,并在其网站上滚动播放宣传;11月8日在连云港电台“行风热线”做相关宣传引导;12月4号组织连云区在连云港电视台作相关宣传报道,为海州、连云、赣榆、东海印刷2万份宣传资料,结合开放日活动集中时间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二是简化信息登记内容,检测人员主动作为,确保信息及时录入。目前全市4家便民快检中心为市民免费快检850批次(海州288批次、东海215批次、连云180批次、赣榆167批次)。

10.关于服务企业促发展意识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企业反映的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问题,加强宣传和沟通工作。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是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统一部署推广的信息化系统。对于企业反馈的问题,我局再次与省局进行了汇报沟通,反映企业诉求,为省局修改完善系统提供意见。二是针对认企业反映的药品经营许可老化等问题。我局信息中心与审批中心于11月初再次进行了县区药品监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系统操作培训,同时对系统审批流程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增加了补证流程和纠错权限,企业申报端也按照“政务服务网”要求进行了统一申报页面。

11.关于应急处置机制不畅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疾控部门的联系沟通。分管食品安全的两名局党组成员带领食品安全综合处人员主动到市疾控中心联系沟通工作,在食物中毒信息通报、学校食品安全保障、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联动等方面达成共识。二是加强人员的培训。在连云区组织开展了外地游客食物中毒应急演练;组织了旅游饭店、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市食物中毒专项督查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综合执法、综合协调处相关人员对每1个县区市场局进行督查,重点督促加强食物中毒事件的后处置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督查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方伟市长作了专题汇报。8月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物中毒事件立案查处10起,其中对“8.2”安徽旅行团食物中毒事件肇事单位海韵酒店罚款达67.7325万元。

12.关于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对学习的内容与目标、学习的组织形式和学习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在所在支部带头学、带头讲。三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督促各支部完善学习台账记录。

13.关于理论学习没有做到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组班子中强化党务知识学习。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参加支部活动,带头在所在支部上党课。三是组织党务知识培训学习。12月12日至14日委托市委党校举办为期3天的党务工作培训班。在培训的基础上,对党务干部掌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测试。

14.关于存在学做“两张皮”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查摆问题时每位党组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点出来、把思想亮出来。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先后围绕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七不”现象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召开了两次民主生活会,坚持多摆问题,少讲成绩,会前认真自我剖析,党组成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切实找准问题,在会上以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习近平治理政第十九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二是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1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在局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学习时,对长春长生疫苗事件进行了研讨,旗帜鲜明地表明支持党中央处置长生疫苗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决定。二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根据巡察意见,10月以来我局增加了政务微博原创文章的发布量,加强了食品药品相关政策解读、不合格产品检测结果等群众关注事项的发布工作,转发人民日报、连云港发布等相关信息强化正能量宣传导向。2018年以来,我局通过官方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已达1298条。三是加强与公众互动。处理微博咨询投诉举报24次。例如在处理非洲猪瘟事件中,我局官方微博及时发声,正面回答有关问答,得到网友表扬,在全国“食药监#微博传播力BCI周榜”中,我局微博最高排名达到第13名。

17.关于舆情管控应急机制尚未建立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办公室、信息中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综合执法处修订《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健全舆情管控应急机制,规范处置流程,强化协调联动;二是加强舆情监控。每日对网络投诉、局长信箱、局微博留言等信息进行监控;三是第一时间回应网民诉求。9月以来,通过微博平台我局对两起网上投诉事件进行了正面回复。

18.关于机关党委换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当前我局面临新的机构改革,人员冻结。改革到位后,将及时进行换届。

19.关于党支部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举办了党务干部培训班。委托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党务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党务干部的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支部工作能力均有了一定提升。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务干部开展了专项测试。三是部署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督促各支部强化支部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

20.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检验检测中心搬迁新址后没有按要求开展党员固定学习日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自9月5日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党总支已按要求正常开展党员固定学习日活动。

21.关于存在以单纯的物质奖励来激励党员干部参加组织活动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文体活动中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热情。

22.关于定员编岗人员招聘优亲厚友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汲取以往定员人员招聘中教训,杜绝人才招聘优亲厚友的问题发生。二是制定《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员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定员人员招聘工作。

23.关于混编混岗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机关和下属单位编制管理,严格执行编制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行政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二是根据干部岗位管理有关人岗适宜的原则,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解决干部混岗问题。

24.关于干部轮岗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对全局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了完善,为新一轮机构改革相关人员的轮岗交流做好准备。

25.关于干部老化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班子成员,逐步解决机关干部队伍老化问题。

26.关于对下级的行政执法指导、牵头、协调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了对县区局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执法人员通过以案说案的方式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二是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案件交流,请各基层单位谈疑难问题,分享大要案办理的经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氛围;三是加强对重点问题的督查指导。深入基层对县区局反映的难点问题现场解答,对于一些大案要案以及跨区域案件提前介入,主动沟通,保证案件质量。

27.关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少、企业反映的普通药师培训、退休执业药师续聘等诉求没有及时解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关于领导深入基层少的问题:继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双进双促活动。明确每位党组成员联系两家企业(基层单位),深入企业(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连利水表厂协调解决了企业用地问题;拨付4.8万元支持新城社区整治社区环境;组织机关干部走进社区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局党组成员带领机关各处室结对海州区市场监管各分局,共同开展“文明餐桌”创建现场巡查工作。二是关于药师问题说明:普通药师(非药学专业)初级职称评审,2018年前可以通过培训、考试获得初级职称资格,2018年后普通药师(非药学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取消了培训要求,改为申报即可评审。退休执业药师续聘属于企业自主行为,监管部门无权干涉。我局在执业药师注册工作中也没有将“退休情况”作为药师注册的条件。

28.关于重审批轻监管、对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执业药师在岗监管。一是2018年5月到11月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执业药师“挂证”药店下达责令整改146起,立案处罚17起。二是11月根据前期整治情况,下发书面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规范管理;三12月份初我局利用两周时间,对三县三区及开发区的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尤其是对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检查情况看,我市药品经营环节逐步规范,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得到改进。四是着力加强长效管理。通过持续加强药店行政审批把关、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基层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等措施,综合施策,不断加强执业药师“挂证”现象整治工作。

29.关于重制度留痕、轻制度实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对本局制定的制度进行了梳理,起草了《机关作风建设制度汇编》(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让干部职工了解相关制度;二是重点加强了公务出差、请销假、公务接待等制度的宣贯工作,在局内部工作平台发布相关内容,同时着力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

30.关于食品抽样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科学的食品抽检方案,把抽检地点的要求纳入其中,督促各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安排的抽样地点、品种要求组织抽样工作;二是对一些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组织专项抽检,提高抽样的靶向性和全检率;三是加强承检单位的监督考核,督促规范管理,切实按照国家、省食品抽检规范开展抽检工作

31.关于存在铺张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整改措施:一是针对2018年1月新春联欢会活动节目制作费、演出费、劳务费、评比奖励等支出较高问题,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调查处理,本单位作了具体说明,并向市纪委汇报,12月20日局党组配合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对总帐会计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针对检验检测中心超标办公用房改造存在的问题,根据市纪委处理决定,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开展教育,督促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有效提高办公用房的利用率。

32.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相关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对问题进行了说明,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在12月的工资中扣除了应由个人缴纳的费用2160元。

33.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和职工违规取酬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对3次外出进行人才招聘发放的人员(局机关人员6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人员9名)劳务费用22200元,已全部清退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财务;二是给3名财务人员发放的劳务费15000元,已全部清退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财务。

34.关于组织职工参加全民健身运动会、人均服装购置费超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2018年12月通过局财务对于参加全民运动会的职工,每人扣回服装超标费用487元。

35.关于检验检测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党总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讨,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立即停发职岗津贴和一线补贴;二是确保2018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额不突破人社局批准的绩效工资总盘子;三是对于2015至2017年奖励性绩效中超出绩效工资总盘子的部分,计划分3年(2018、2019、2020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四是2017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应缴所得税已从工资中扣除,上缴税务部门。

36.关于违规公款消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2015年至2017年度,我局购买部分海产品用于机关开展集体活动时食堂改善伙食。一是对经办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办公室规范程序,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杜绝用公款购买海产品的情况,严格把关审核,凡是违规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由个人承担费用。三是出台《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若干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强调陪餐人数的规定。

37.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要求,按照就餐标准和陪餐人数规定执行,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要求报销时所附凭证齐全,不能事后涂改,否则不予报销。

38.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公车使用,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区域内使用公务用车时,才可申请。规范申请程序,制定书面报批单,使用原由、时间、申请人、审批人等要件齐全。

39.关于纪律教育不严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2014年3月,有个别党员编发“红楼梦”短信段子,影响中层以上干部20余人,给单位风气造成恶劣影响,党组未及时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后该同志又称病长期不上班,请假手续不全,但局里每年仍给其发放目标奖。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请销假审批程序和报备手续,取消今后病假期间的年度目标奖发放;二是要求该同志分两次清退目标奖(首次已退还35000元,2019年退休前退还其余部分40305元)。

40.关于“钱开元贪污挪用公款案件”警示教育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新进人员可能不了解“钱案”情况,通过企业微信群上传“钱案”警示教育文件,再次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局党组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领导班子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12月6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再次就钱开元违法犯罪事实开展警示教育。

41.关于检验检测中心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署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风险点33条。二是制定了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包括设备采购、样品抽检等防控措施 41条、规章制度68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主要负责人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和人事工作。

42.关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2018年11月以来,我局层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成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进行了谈心谈话活动,其他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谈话中,重点围绕“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本职工作”等内容开展。

43.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玩手机、擅自离岗被市政务办通报批评;检测中心2名财务人员竞争职位产生矛盾,中心领导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全体职工工资发放延迟半个月。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组织中心人员加强纪律学习,提高个人素养,自10月底以来,已组织开展了3次集中学习;完善制度管理,实行每周一早会制度、日常考核制度、值班长制度,自11月19日起, 值班长每天都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目前,已制定实施了《药监审批窗口纪律考核规定》、《药监审批窗口日常管理值班表》;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明确了驻中心首席代表每日巡查前台不低于4次的工作规定;实行纪律警示,自11月19日起,已在审批中心窗口前台制作并摆放了纪律警示卡,起到时刻警醒的作用。二是针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名财务人员。分管领导牵头分别与2人谈心谈话,做通思想工作,避免了2人矛盾的激化;重新调整了财务岗位,2人分别担任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总账会计,并按财务制度配备了出纳人员。

44.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2018年10月26日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党组成员向局党组书记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党组书记逐一进行了点评。二是2018年11月2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及时约谈、提醒,加强压力传导,确保责任落实。三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强化考核落实。四是提高站位、创新活动形式,利用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现场调研等方式,充分了解党员干部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要求。

45.关于监督执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2015年钱开元的案发,局党组失管失察,在早发现、早处置、勤提醒、严批评、多敲打方面履职尽责不够,对违纪违法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监督不力、措施不实。

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12月6日,局分管领导王惠明参加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会上再次就钱开元违法犯罪事实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党员干部树立红线意识。二是抓好党纪党规学习。2018年12月12日至14日我局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上,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12月26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举办了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邀请市纪委副调研员、案管室主任张仲平前来授课,局分管领导参会并提出党风廉政教育要求。三是党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红脸出汗,勤提醒。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风险防控落实督查力度,年底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考核。

46.关于行政审批权力集中、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连云港市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工作风险防范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二是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按照“受理、复查、核查相分离”工作原则,目前,在同一审批环节实行了AB岗制,即B岗对A岗的工作进行审核,强化岗位监督;在企业现场验收环节,邀请后方监管处室人员、所涉区域的县区局人员共同参加验收,防止一人负责审批全部环节的现象。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在验收合格发证前对外公示验收情况,公布监督电话,强化群众监督。四是加强廉政约谈。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分管领导与审批中心窗口负责人、审批中心窗口负责人与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均进行了1次以上的谈心谈话。

47.关于食品买样、药品抽样环节存在监管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制订并完善了《食品抽(买)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抽检相关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业务管理科按照《食品监督抽检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定期对抽(买)样活动的规范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样品管理人员按照《食品样品管理制度》加强样品入库前的核实工作;食品业务管理科、财务科按照《食品安全抽检相关费用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开展风险防控。将食品买样工作纳入中心廉政风险点进行防控,邀请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对抽样人员开展了廉政教育。四是规范药品“双随机”抽样。按照省药监局下达的任务科学安排抽检的品种、地域,开发使用食品药品双随机检查系统,提高“双随机”检查的客观性。

48.关于过期失效样品销毁处置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样品处置和管理程序》、《样品管理制度》,按照工作流程制定文件,使样品入库、出库、使用、销毁更加切合实际;二是与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到期药品处置合同,与连云港市金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到期食品样品处置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定期处置到期样品,并做好相关交接记录。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方面定期对留样进行清点抽查,防止出现流失情况;另一方面,对样品交接处置进行跟踪监督,防止出现被再次使用情况。四是邀请市纪委第十五纪检组实地观摩、指导样品处置流程,做到中心样品处置的合理、合规。

49.关于2017年检测中心肢解标包、规避政府集中采购问题的整改。

2016年9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接食品检验职能;2017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将取得食品资质认证作为当年首要目标。认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需要购置一批检测设备。由于对政策理解不透、没有财政预赛且资金没有到位的原因,根据资金情况对相关设备仪器采取了逐步购买方式。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设备采购工作的计划性。上年度第四季度由各检验室上报设备采购计划,经主任办公会讨论会后纳入第二年采购预算;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连云港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按要求政府采购相关设备。三是加强监督。设备采购从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过程纪检财务部门全程积极参与,同时上报市局给予廉政监督。

50.关于检测中心办公楼基建项目、药品安全评价中心基建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检测中心办公楼基建项目施工变更多,9个标段中有4个审定结算价高于合同价。药品安全评价中心(动物房)基建项目由检测中心独自建设,局党组对项目规定模、建设过程缺乏指导,对1500万元国债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缺少监督。

整改措施:加强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安全评价中心项目指导和监督。一是规定对设备采购超过50万元或基建财务支出超过100万元的事项,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需报局党组研究批准。二是基建和设备招标全过程邀请第十五纪检组或局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同志参加。三是由局财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部门定期对1500万国债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四是要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强化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定期召开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听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体审议项目招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管理等重大事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1.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

2.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使制约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更有效的解决。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3.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党风、转政风、肃行风,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836711,传真0818-85836708;邮政信箱(通信地址):连云港市郁洲南路2号;邮政编码:222006;电子邮箱:lianyg@jsfd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