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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江苏省房屋租赁居间 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的通知》江苏省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和租赁居间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doc | ||
时效: |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赣榆区)住建局、东海县房管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现将《关于印发<江苏省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江苏省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工商局、市住房局将对各房地产经纪机构适时组织联合培训,并在2018年“双随机”检查工作中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市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印制统一的示范文本,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将其作为档案保存。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江苏省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江苏省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和租赁居间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