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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关于拟废止《苏花3号花生栽培技术规程》等74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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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地方标准管理,落实国家、江苏省有关地方标准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连云港市地方标准清理工作。根据专家论证结果,结合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现将拟废止的《苏花3号花生栽培技术规程》等74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拟废止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5年7月1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书面反馈至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联系人:相入丽,联系电话:0518-85681536,邮箱:bzhlyg@163.com。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