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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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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的公告

点击数: 来源:市工商局 更新时间:2018-01-02 11:23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市2017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从201811日开始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20171231日前(含1231日)在全市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须在2018630日前登录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gsj.lyg.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js.gsxt.gov.cn/index.html)进行年度报告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该系统或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以书面形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到辖区工商所(基层分局)申领表格后提交。有关年度报告的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可登陆连云港市工商局网站(http://gsj.lyg.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港城企业家联盟gcqyjlm)查看有关年报须知

二、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在营业执照上加盖年度检验或验照章。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

四、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12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57965898579611985519115(内资企业)、85519105(外资企业)

海州区市场监管局:85514127

连云区市场监管局:82309843

赣榆区市场监管局:86212419

东海县市场监管局:87214801

灌云县市场监管局:88813850

灌南县市场监管局:8396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