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信息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灌南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级初评情况的公示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连云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灌南县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市级初评。7月1日至7月15日委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对灌南县进行了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7月3日至7月4日,组织对灌南县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照《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评指标(2016版)》、《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2017版)》 、《省食安委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江苏省评价细则》(苏食安委〔2018〕3号),灌南县基本达到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月18日至25日,有关意见建议向连云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85801817,传真:85825991;电子信箱:lygspxtc@163.com。
连云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