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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8年8月-11月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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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1月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点击数: 来源:保化处 更新时间:2019-05-28 09:35

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依据《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江苏省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记录表》、市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保化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连食药监办〔2018〕7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在8月-11月期间先后3次组织开展了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双随机抽查活动,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对象:海州、连云、市开发区3个县区18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

二、抽查内容:重点查看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供货商资质、进货渠道、产品合法性、宣传合法性,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三、存在问题:通过此次抽查发现,被抽查企业中存在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台帐资料不全、验收记录不全、规范经营意识还不强等问题。具体为:1、缺少主要批件证明。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的2款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1款进口产品,现场均未能提供注册批准证书,7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产品批件。2、进货渠道把关不严。有7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和3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供货商或生产企业的证照资质,4家企业无法提供票据。3、产品验收把关不严。3家企业无法提供被抽查产品的检测报告,其中一款为特化染膏。2款保健食品标签标注与数据库信息显示不符。4、2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没有保健食品项目。

四、处理情况及后续要求: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递达《连云港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抽查情况通知单》,由当地市场监管局落实后续处理措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完善手续和台账,对涉嫌违法经营的企业和问题产品依法组织查处,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局报送处理结果报告单和相关附件材料。

下一步,各县区局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排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隐患,针对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加大政策法规宣贯力度,督促引导经营企业规范经营,积极推进市场有序运行,不断提升市场安全保障水平。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