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方标准管理,落实国家、省有关地方标准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规定,经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及公示,现决定对《苏花3号花生栽培技术规程》等74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予以废止(具体名单见附件)。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附件:连云港市地方标准清理废止目录(第一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