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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撤销登记决定书(连云港市鼎创建材经贸中心)
  • 时间:2024-12-26 08:42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当事人:连云港市鼎创建材经贸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3207001102746

住所:连云港市新浦区(现海州区)解放东路270号

法定代表人:顾云龙

2024年9月29日,张守君向本局反映,其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办理了连云港市鼎创建材经贸中心的出资者登记(备案)。

我局于2024年10月9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经调查,连云港市鼎创建材经贸中心已于2007年12月29日被登记机关吊销,登记地址查无下落,且注册资料上的所有联系方式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2024年12月13日,我局以公告的形式对当事人送达了拟撤销张守君在连云港市鼎创建材经贸中心的出资者登记(备案)事项告知,当事人在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2000年11月9日作出的张守君在连云港市鼎创建材经贸中心出资者登记(备案)。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