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508/2021-00131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 文号: | 连市监〔2021〕306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县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区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国资委、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1〕70号)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制定了连云港市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