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2019年度市农业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根据复审结论,经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和公开征求意见,决定废止《连粳13号栽培技术规程》(DB3207/T 086-2017)等14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连粳13号栽培技术规程》(DB3207T 086-2017)等14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