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 时间:2019-07-18 15:25:55 来源: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编制了《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登陆“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j.lyg.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18号。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518—85681686。

2.邮政寄送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 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18号,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0。

3.在线申请

申请人进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4.传真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在传真件上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兼传真号码:0518—85681666。

(二)申请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给予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信息查阅场所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18号1号楼921室;

联系电话:0518—85681686;

传真号码:0518—85681666;

邮政编码:222000。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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